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来源: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时间:2020-07-30
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及《运城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未达60分不能进入体检。
此次体检对象为报考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与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20年8月4日
集中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8月4日早6: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葡萄园办公区(人民北路葡萄园街8号)门口集合抽签,抽签完成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标准,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执行。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行程码、健康码“绿码”信息、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以上的或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需自觉服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自觉配合体温检测工作,自觉佩戴防护口罩(自备)。体检前一天,如有体温异常应主动向市卫健委申报,禁止服用降温退烧等药品,否则,一经发现后果自负。报到前应避免剧烈运动,防止引起体温异常影响体检。体检结束后,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考生应及时向市卫健委进行申报备案。
(四)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要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六)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七)怀孕者,事先告知医院体检负责人,缓做X光检查。
体检有关事项可咨询运城市卫健委人事科。咨询电话:0359-2660369。
附件:运城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xlsx
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