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18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时间:2019-03-08
根据《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现将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在《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
二、时间
2019年3月13日8:00—17:30
三、地点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601室(报考学院岗位考生);运城护理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829室(报考附属医院岗位考生)。
四、资格审查办法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7、已就业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服务机构出具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咨询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0359-2510011
附件: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x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