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来源:运城人事考试网时间:2014-06-25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城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和反恐怖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街面巡逻、控制及接处警效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运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男性)。其中防暴车驾驶员2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岗位2名,狙击手6名,排爆员4名,其它巡特警36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岗位要求本科以上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具有跆拳道、摔跤、散打、攀登等特殊技能的人员。招聘对象为山西省户籍或原籍(包括生源地、兵源地)为山西省户籍的。
三、招聘条件
1、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防暴车驾驶员、狙击手、排爆员岗位和具有跆拳道、摔跤、散打、攀登等特殊技能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防暴车驾驶员需持有中型客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A1、A2、B1)。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退役士兵须持身份证、退伍证、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防暴车驾驶员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证书。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运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交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日—2014年7月6日
报名地点:运城市公安局老干部活动中心(河东东街153号)。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体能测试证》,同时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体能测试项目依次为:
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领导组统筹组织安排,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实施。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可登录原公告网站查询)。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可登录原公告网站查询)。测试内容如下:
1、防暴车驾驶员岗位(100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23号),进行科目二、科目三实地测试。
2、计算机岗位(100分):进行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3、狙击手岗位(100分):100米狙击步枪精度射击。
4、排爆员岗位(100分):测试内容为炸药的识别、爆炸装置的识别、爆炸装置的处置。
5、巡特警岗位(60分):特种障碍物测试。
技能测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文化考试。
报考巡特警岗位人员具有跆拳道、摔跤、散打、攀登等其中一项特殊技能的,经过技能测试后按标准进行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比例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分值为限,不累计加分。加分办法为:
每项特殊技能获1至20名的,按照名次分别加40分至2分(各名次之间相差2分)。21名至36名的各加1分。
(五)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采取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文化考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文化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本次考试确定范围。文化考试范围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在运城公安便民服务在线、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文化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的顺序,以成绩高者优先)。
总成绩=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20%。
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可在运城公安便民服务在线、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体检
体检在市级医院进行,由市人社局、公安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不达招聘计划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公安局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回避的关系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政审的内容等。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文化考试、体检及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运城公安便民服务在线、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和用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初任培训,未参加培训的或参加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鉴于本次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特殊性,所有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务年限最高为9年。聘用人员参照国家规定的全额事业人员享受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本公告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660316 2690026
监督电话:2690359
附件:运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运城市公安局
2014年6月25日